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作用,提升深圳律師法律服務能力,促進深圳律師行業專業化發展,深圳市律協近期開展了2023年度深圳律師業務典型案例評選工作。中銀深圳多個案例入選2023年度深圳律師業務典型案例。
本期摘錄由中銀深圳沈娜、張貴楊律師代理的入選典型案例《XXX會計師事務所訴XXX會計師協會行政訴訟案》的案例分析報告。
01案情簡介
本案是由資本市場一起稽查執法典型案例引發:某會計師事務所未勤勉盡責案(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XX號)。該案因為會計師事務所違反獨立性要求,在*ST XX 2018、2019 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執業中,與公司約定審計意見,協助其倒簽租金抵賬協議,未對財務舞弊跡象進一步實施審計程序,導致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因此被證監會處罰,其中一項處罰為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一年。該會計師事務所在即將快滿一年被舉報從事證券服務。隨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XX監管局向XX注冊會計師協會作出《關于通報XX市某會計師事務所有關情況的函》,內容為:2家新三板掛牌公司發布公告,擬聘任XX市某會計師事務所作為2022年財務報告的審計機構,通過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平臺查詢到深圳某會計師事務所有6名注冊會計師。其中,有2名尚處于證劵市場禁入期間,3名注冊會計師向監管局反映,前期已經向XX市某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提出離職,但負責人拒絕配合辦理退伙手續,且明確表示不會承接該所的證劵業務,目前僅有1名注冊會計師。
XX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收到相關函件后高度重視,對XX某會計師事務所主任和注冊會計師進行了解與約談。在了解情況后,該注冊會計師協會進行一系列的溝通工作。其中,在法律合規層面,XX市注冊會計師協會領導與該協會的常年法律顧問就了解XX證監局關于通報XX會計師事務所相關情況的函(XX證局函[2023]XX號)就三位會計師的相關說明,附上問詢筆錄及個人聲明。清楚明確問詢了注冊會計師關于申請注銷注冊會計師的意愿,且接受了2名注冊會計師的注冊會計師注銷注冊申請,作出了注銷注冊決定。
于是,XX市某會計師事務所僅有1個合伙人具備注冊會計師職業資格,不符合設立條件,XX市某局對其發出整改通知。
2023年04月28日,XX市某會計師事務所向XX市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XX市注冊會計師協會,要求撤銷被告2023年03月27日XX注協秘字[2023]25號作出的《關于注銷XXX等33人注冊會計師注冊的通知》關于對原告注冊會計師萬某某、劉某某的錯誤注銷行為。
02代理意見
以下部分代理意見為答辯狀中的部分意見:
1.答辯人是根據案涉當事人某某、劉某某的主動申請注銷其注冊會計師執照的前提下,依職權作出《關于注銷某某等33人注冊會計師注冊的通知》中關于對注冊會計師萬某、劉某執照的注銷行為,其注銷行為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
2.答辯人對萬某、劉某作出注銷決定的程序合法
案涉當事人在提交注銷其注冊會計師執照申請,向答辯人的工作人員提交申請表后,答辯人工作人員于2023年03月27日內部走OA流程,并于2023年03月28日在某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上公告,公告期內,案涉兩位當事人均未提出任何異議,公告期滿,此注銷文件正式生效,程序合規。
3.被答辯人XX會計師事務所在本案中沒有原告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第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第二十三條,被答辯人既不是注銷決定中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也不是與行政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的實際利害關系人。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執業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2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
(二)書面合伙協議;
(三)有經營場所。
現被答辯人符合存續條件,本案案涉當事人注銷執業資格行為并未對被答辯人的存續造成實際影響。被答辯人作為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招聘合伙人進入,本案案涉當事人執業資格依申請注銷并不會影響被答辯人,這是案涉當事人的自身權利。答辯人負責本地區注冊會計師注冊及管理工作,根據會員申請,作出注銷決定是職責范圍的事。因此,針對會員的注銷申請,答辯人沒有義務去考慮其職責范圍以外的權益。總而言之,如果行政法律規范沒有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行為時考慮上述主體權益,則行政機關沒有法定義務去考慮法律規定以外的權益,行政機關與上述主體之間并未形成行政法律關系,上述主體無原告主體資格。
當然,如果說答辯人的行為對被答辯人的存在以及項目造成實際損害有權利義務增減得失,且無其他救濟途徑的,才具備原告資格。很顯然,在本案中,被答辯人的設立以及項目是自身管理的事情,跟案涉當事人執業資格被申請注銷無關,也有救濟途徑。因此,答辯人對案涉當事人依職權作出《關于注銷某某等33人注冊會計師注冊的通知》中關于對注冊會計師萬某、劉某執照的注銷行為的決定,答辯人不是當事人本人,對被答辯人不會產生實際影響,不具有利害關系,被答辯人不具有原告資格。
03裁決結果/案件結果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某會計師事務所提起本案訴訟是否符合起訴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被撤銷注冊或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中,2名注冊會計師向協會申請注銷注冊會計師注冊并提交《注冊會計師注銷注冊申請表》,協會作出注銷注冊決定,某會計師事務所并非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注銷注冊決定對會計師事務所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故會計師事務所不具有提起本案訴訟的主體資格,其起訴依法應予駁回。會計師事務所所主張的協會作出的注銷注冊決定導致其所僅有一個合伙人,不符合會計師事務所依法設立的要求、不能承辦注冊會計師業務及正在進行的業務無法繼續開展等屬于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經營管理問題,不屬于行政法意義上的利害關系,且在訴訟過程中,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已進行變更備案確認,現有兩名合伙人,符合《XX經濟特區注冊會計師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有關合伙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執業許可應當具備的人數條件,故駁回會計師事務所的起訴。
04案例評析
關于注冊會計師會員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關系,不能因為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的經營管理問題而置注冊會計師會員的合法訴求而不顧,針對會員的意愿和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規和屬于行業管理自治權限范疇的前提下,應當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該案對于會計師行業,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申請注銷執照,該注冊會計師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有原告主體資格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對于該案的會計師協會同意注銷注冊會計師執照對所在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產生行政法意義上的利害關系,作出了清晰的判斷,對于行業自治組織行使職能、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內部經營管理界定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會計師事務所與當地注冊會計師協會在行業內發生沖突到訴訟階段的案件較稀有,可以在行業內起到示范指導作用。
05結語和建議
注冊會計師協會作為注冊會計師組成的社會團體,依法對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關于注冊會計師會員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關系,不能因為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的經營管理問題而置注冊會計師會員的合法訴求而不顧,針對會員的意愿和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應當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在案件過程中,承辦律師與承辦法官進行良好溝通,互相交流意見,對于處理新型案件主辦法官判定思路可參考律師答辯意見,律師亦應積極主動與承辦法官進行專業上的溝通交流,科學運用法理專業知識進行專業闡述,以此獲得公正裁定,贏得良好的審判效果。
本案是該協會在履行其職權解決會員問題,并同時高度引起重視,恰當發揮法律顧問合規的角色,在事態發生前進行約談并用問詢筆錄記錄的方式,用合規的方法固定證據,以免事態發展到訴訟階段無證據支撐。在訴訟爆發的時候積極應訴,找到原告無訴訟主體資格的案眼,將該案在訴訟中階段解決,達到了應訴預期。因此,本案能達到應訴中裁定駁回是非訴與訴訟相結合策略的成功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