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銀張同兵律師團隊收到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更正送達的一份作出于2022年9月的仲裁裁決書,以及一份2023年8月的仲裁文書送達證明。自此,該起因送達程序錯誤造成客戶公司錯過起訴期限、即將被執行錯誤裁決結果的勞動爭議案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客戶公司訴訟權利得到有效救濟。案件背景因新型互聯網平臺用工模式產生的爭議,作為勞動仲裁被申請方,客戶公司法定代表人收到某市仲裁委按照正確收件地址但系錯誤電話(但郵局在該次送達過程中已作更正)郵寄的《應訴通知書》,隨后杳無音訊。直到半年后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支付高額款項的微信通知方才知曉該案已作出裁決,并且該裁決經公告送達后已生效。該裁決結果對公司極為不利,且可能對公司其他靈活用工人員產生錯誤示范作用,引發系列仲裁,繼而為對客戶公司帶來極大賠償風險。客戶公司急需中止該案強制執行,取得緩沖時間,依法更改現有的錯誤裁決以維護自身權益。
辦理過程張同兵律師團隊接受委托介入該案后,多次會見當事人,詳細收集案件材料,深入分析、研究案情,經過抽絲剝繭,終于找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突破口。
經研究發現,該仲裁委存在兩大錯誤,其一,案件性質認定錯誤,從而致使裁決結果錯誤。其二,送達程序錯誤,致使客戶公司喪失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的救濟權利。同時,經向其他仲裁委調研發現,實務中,各仲裁委未曾有過因自身原因自行撤裁的先例,又使我們意識到辦理該案的難度極大,須采用靈活多變且切實有效的措施,方才有可能取得理想結果。因此,張同兵律師團隊一方面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有關問題的意見(一)》等相關規定撰寫相關文書并組織提交有力證據,提起仲裁監督程序。另一方面,雙管齊下,同時與仲裁監督庭及執行法院多次溝通,在極力阻止執行程序繼續推進的情況下,與仲裁監督庭就案件不斷推進做有效溝通。
辦理結果最終仲裁委對該裁決書進行了重新送達,本案取得了鮮見的正面成果,極大超出客戶公司的預期。
該結果的取得,避免了客戶公司因無法對錯誤裁決結果提起訴訟而造成巨大損失,成功維護了客戶公司的合法權益,體現了中銀律師豐富的實務經驗,以及在勞動仲裁這一準司法程序中對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