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系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近年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新的勞動者權益維權問題也不斷涌現,本文就美團騎手的用工模式和勞動關系認定問題探討如下。
美團騎手的用工模式分為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務合同和未簽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模式。
(一)簽訂勞動合同的用工模式簽訂勞動合同的用工模式系用人單位與美團騎手簽訂勞動合同的用工模式。從熊某元與海寧博爾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博爾捷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勞動合同糾紛案[1][2]中可知,用人單位“海寧博爾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與運營美團網的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外包合作協議》,約定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將美團外賣平臺部分外賣配送服務項目外包給海寧博爾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海寧博爾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與美團騎手熊某元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二)簽訂勞務合同的用工模式簽訂勞務合同的用工模式系美團網的用工主體與美團騎手簽訂勞務合同,通常勞務外包公司與美團騎手建立勞務合同關系,但實踐中,簽訂勞務合同也可能被認定實際上存在勞動關系。比如上海萬古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與隆某波等人、第三人上海萬古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勞動合同糾紛案[3]中,美團網的勞務外包公司“上海萬古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古公司)與隆某波等人(以下簡稱美團騎手)簽訂《勞務服務協議》,該《勞務服務協議》記載“乙方(即美團騎手)根據甲方(即萬古公司)的要求和安排,提供送餐服務,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安排,聽從甲方的指揮,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勞務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報酬的計算標準、發放方式、發放時間等具體內容以甲方或甲方合作的信息平臺的規則為準;乙方在勞務工作期間應當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務紀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規范等;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為提升乙方勞務技能安排的培訓、學習,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及地點提供服務;甲方有權按照相關甲方合作方的服務標準或者規則對乙方勞務服務質量進行考核或授權第三方進行考核和管理,對于考核不達標或服務不達標者,甲方有權相應扣減勞務報酬。”美團騎手的工作內容是根據美團網送餐平臺的配餐指令提供送餐服務。本案中,萬古公司主張其與美團騎手不存在勞動關系,系建立勞務關系。但美團騎手主張存在勞動關系。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勞動關系應當根據勞動者是否實際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指揮或者監督,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否屬于用人單位業務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是否向勞動者提供基本勞動條件,以及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等因素綜合進行認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首先,本案中,美團騎手從事的勞動是為“美團網”提供送餐服務,萬古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企業經營管理、食品流通等,故美團騎手提供的勞動屬于萬古公司的主營業務范圍。且萬古公司和美團騎手符合法律規定的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
其次,萬古公司確認按照《勞動服務協議》的約定,對美團騎手進行必要的管理,萬古公司每月向美團騎手發放報酬,因此,雙方之間的關系符合勞動關系的特征。
再次,萬古公司辯稱,雙方已經在該協議第二條約定不屬于勞動關系且不得要求相關機關改變對本協議下勞務關系的認定等。不論該條款是否有效,萬古公司在仲裁時未就仲裁委受理案件提出異議,且雙方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系,不以雙方約定排除而予以否定,而應根據相關法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雙方之間合同的履行情況予以認定。
本案中,用人單位與美團騎手簽訂的是勞務協議,但法院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和事實的履行情況,確定用人單位與美團騎手存在勞動關系,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未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模式未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模式系美團網的用工主體與美團騎手既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簽訂勞務合同的模式。法院通常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認定用工主體與騎手之間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比如東莞市鵬遠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與冉某勞動爭議案[4]中,東莞市鵬遠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遠公司)與運營美團網的上海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站點合同》,約定“鵬遠公司應保證自身具備提供本合同項下餐品及履行本合同項下商家外賣服務必要的資質批文、管理制度及合格人員,保證送達商家用戶安全、及時、無污染。”鵬遠公司是招聘美團外賣騎手的實際用工主體,騎手所提供的外賣送餐服務亦屬于鵬遠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
其次,雖然騎手可以利用業余時間自由接單,但鵬遠公司通過美團平臺對騎手仍然存在制度化的管理,如騎手需將餐品及時送達消費者以及一系列的獎懲制度等。這種模式與傳統工種有固定時間和地點不同,但員工同樣需遵循公司的規章制度。
另外,騎手的《新入職員工履歷表》、鵬遠公司員工的《詢問筆錄》等證據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了鵬遠公司與騎手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因此,法院認定鵬遠公司與美團騎手建立事實勞動關系。
【注釋】[1]《(2018)粵0307民初11062號民事判決書》,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e82c3ee422ec49de8d98a97e010fbc96。
[2]《(2018)粵03民終24444號民事判決書》,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38ad54376410488fbf3eaa770104f9a8。
[3]《(2020)粵03民終2528-2542號民事判決書》,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f2b2186faea04e21a8aaac91010c0e4f。
[4]《(2018)粵1391民初502號民事判決書》,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dd0adbfbc4294579a2f8abb80102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