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毛春華律師團隊代理的一起涉嫌敲詐勒索罪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經辯護律師的精準法律論證與多維度溝通,公安機關采納律師辯護意見,認定本案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轉為行政處罰結案。
當事人得以在27日內(辯護律師接受委托的20日內)重獲自由,避免了刑事犯罪記錄對其職業發展、家庭生活造成的不可逆影響。本案的辦理結果充分體現了刑事辯護在證據審查、程序救濟中的核心價值。
一、辦案關鍵:抽絲剝繭,精準定性
1. 證據鏈完整性抗辯:辯護律師通過系統審查從當事人了解的證據情況,指出辦案機關并不能就存在威脅、要挾等行為形成完整證據閉環。結合刑事訴訟法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則,依法應認定指控事實不成立。
2. 數額標準與構成要件協同的罪名選擇辯護策略:經會見當事人核實案情,辯護律師發現涉案金額已達敲詐勒索罪刑事立案標準,但未滿足詐騙罪“數額較大”的標準。通過研判案情,辯護律師提出行為人主觀上隱瞞真相、客觀上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的行為特征更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的辯護意見,有效促使辦案機關改變了對本案案由--敲詐勒索罪的認定。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援引關于詐騙罪數額標準的司法解釋,強調涉案金額未達刑事追訴標準,依法不構成犯罪。
二、典型意義
本案的成功辦理,凸顯了刑事辯護中兩大核心要點:
1.程序節點的把控力: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早期及時介入,通過證據分析、法律研判等,盡可能在辦案程序前端高效阻斷案件進入下一環節,能最大限度降低當事人風險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2.罪名辨析的精準性與辯護策略的靈活性:刑事辯護絕非簡單“對抗”,而是通過專業視角解構案件本質,在“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罪輕與罪重”的邊界中尋找突破口。本案辯護律師精準把握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數額較大”的構成要件差異,通過兩罪立案標準的動態對比,為當事人開辟無罪化路徑,最終促成公安機關采納無罪辯護意見,實現案件定性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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