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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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蘭軍,擁有30年執業經驗,1997年始涉足破產清算領域,2006年成為深圳法院系統負責破產清算業務的個人管理人;2008年始擔任深圳法院系統的破產清算機構管理人負責人,2019年始擔任廣東省法院系統二級破產清算機構管理人負責人,先后負責深圳市恒海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等40多家公司破產清算及其他眾多企業的市場化清算。
擔任深圳市財政委員會、中共深圳市委直屬機關工委、深圳市團校、龍崗區委、鹽田區委、福田區政府、羅湖區政府、南山區政府、坪山區政府、羅湖區統戰部、南山區組織部、公安局南山分局、公安局寶安分局、公安局機場分局、中國科學院大學光明醫院等多個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
擔任國家超級計算機中心、中國港中旅集團、華潤集團、安信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中國電信深圳分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潤信托公司、南網深圳供電局等多家企業的服務律律師。
司法局執業律師(1988.6—2000.5)
深圳市執業律師(2000.5—2009.1)
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黨支部書記(2009.1—至今)
《清算制度助力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
《淺論市場化破產管理人履職》
《破產清算中案外人墊付對破產清算程序的影響》
《破產清算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談一談公司破產清算中的法律問題》
《無財產可供分配案件的管理人報酬》等專著及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