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寄來的(2020)最高法知終481號民事判決書,北京市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團隊代理樂吉兒動漫文化有限公司應對聶某所起訴的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終審勝訴,最大程度地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本案涉及“一種DIY拼接組合件及使用該拼接組合件制成的手袋”的發明專利,其訴爭爭議焦點涉及權利要求中“裝飾片”的解釋以及權利人所主張的等同侵權能否認定等專業問題。
北京市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團隊接受樂吉兒公司委托后,仔細研讀權利人專利并結合被訴侵權技術方案進行仔細比對,認為除“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中毛球包缺少裝飾片連接組件的技術特征、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中鉆石扣結構與涉案專利裝飾片連接組件結構不等同、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未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外,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雖然在說明書中記載了多種具體的技術方案,但是在權利要求中僅要求保護其中一種技術方案,從而放棄了其他的技術方案,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僅在說明書及附圖中記載而未載入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不應納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而應當適用捐獻規則。北京市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團隊的上述主張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積極支持,并在(2020)最高法知終481號民事判決書進行了論證。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判決再次認可了北京市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團隊的工作付出,北京市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團隊將繼續秉持“深耕細作、追求極致,勤勉盡責、打造精品”的工匠精神為中外客戶提供高質量、精準化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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