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27日下午,深圳市律師協會稅務法律專業委員會(簡稱“市律協稅務委”)主辦,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企業合規研究中心(簡稱 “中銀深圳合規中心”)協辦的“股權轉讓案例辯護思路”與“申請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必要性”業務交流會在中銀深圳法治天下大會議室順利舉行。
本次會議由市律協稅務委干事、中銀深圳稅務研究中心副主任姜銘律師和湖北省財稅法學會理事葛榮光律師主講,中銀深圳合規中心主任毛春華律師主持,市律協稅務委副主任孫偉律師發表了開場致辭。
姜銘律師以《股權轉讓案例辯護思路》為主題,對上海王某與市稅務局不予退稅決定案進行了深度解析。姜銘律師指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對賭補償是否影響初始納稅義務。法院認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為股權權屬轉移時,對賭補償屬獨立民事行為,不改變初始應稅事實,且王某的退稅申請已超3年法定期限。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于確立了對賭協議中業績補償不影響初始股權轉讓應稅所得的裁判規則,提示企業在簽訂對賭協議時需提前評估稅務成本,同時體現了司法對稅收征管秩序的尊重。姜銘律師還提出了對賭協議稅務處理的完善方向,包括立法明確規則、稅務前置協商及發揮案例指導作用等。
葛榮光律師圍繞《申請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必要性》展開講座。他首先梳理了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程序,包括法律規范、聽證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項。接著從效率、成本、觀念三個層面分析了申請聽證的必要性,認為聽證程序具有內部溝通便捷、法律救濟成本低等優勢。
最后,他通過三個稅務行政處罰案例,展示了聽證在涉稅爭議救濟中的重要意義。這些案例表明,對于爭議性稅務行政處罰,行政相對人或代理人應依法積極利用聽證權利,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本次講座內容豐富、案例詳實,為參會律師提供了寶貴的稅務實務經驗,有助于提升律師在稅務領域的專業水平,更好地為客戶提供稅務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