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月4日下午,由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公司委主任鄭明偉律師主持“企業法律服務經驗交流座談會”,所內助理、律師積極參加了此次活動。鄭明偉律師團隊目前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上市公司、中小企業等企業類客戶,擔任十多家企業法律顧問,在服務客戶過程中,發現企業類客戶存在較多共性問題。本次座談會旨在分享企業法律服務的經驗以及討論服務企業客戶存在的共性問題。
鄭明偉律師在交流過程中結合自身企業服務經驗及相關司法案例,針對以下共性問題與現場參會律師進行了充分的交流與討論:
一、哪些是律師眼中的好企業?哪些是老板眼中的好律師?法務眼中的好律師?
二、服務企業的策略?為什么別的律師搶不了?不熟悉的案子接嗎?
三、與老板和管理層的關系?為什么老板信任的律師也不一定能拿到公司的案子?從一個企業到圈內很多企業?
四、報價的核心是什么?雙贏?現在還是長遠?
五、英雄出少年,沒有套路就是最好的套路。
鄭明偉律師、陳怡龍律師、姜銘律師等圍繞上述問題分享經驗。
鄭明偉律師認為,無論是行業頭部企業還是其他中小企業都是好企業,是值得長期服務的企業。服務企業要不以收取律師費為第一目的,而是把解決企業問題和控制企業風險為第一目的,確定好這個原則之后,可以通過非訴訟解決的問題,就建議企業不要啟動訴訟程序;站在專業角度評估認為不靠譜的投資項目,就要積極槍斃,不要為了律師費而促成項目,要開誠布公。總的來說就是,律師在服務企業過程中要服務專業、態度坦誠、企業立場。
陳怡龍律師作為前后多家上市公司的法務總監,站在企業角度,他認為比較好律師首先要有扎實的專業能力,服務態度要好,與企業法務要保持溝通,互相理解與配合;其次,在服務過程中不能犯錯,要與企業建立信任;最后,要積極通過微信推送文章、熱點等方式展現自己的專業能力。
此外,姜銘律師還分享了如何避免企業因為暫時沒有較多法務需求而下一年不續期法律顧問等問題的經驗。
(所內律師積極參加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