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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應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的邀請,廖燁明律師代表中銀深圳房地產、建筑工程與基礎設施專業委員會,在該局開展以新《土地管理法》理解和適用為主題的專題法律培訓講座。管理局70余名干部職工參加培訓。
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和試點成功經驗上升為法律,在充分總結試點成功經驗基礎上,在“集體土地入市”等方面做出了多項重大突破。為增強自然資源系統工作人員對新法的深刻理解,確保新法所確立的改革舉措落到實處,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邀請本所廖燁明律師開展本次專題培訓講座。
廖燁明律師從《土地管理法》立法沿革、本次修改背景及思路、本次修改內容和亮點、新法評析和與深圳土地法規銜接、案例分享幾個部分著手,根據2019年修法的立法思路詳細介紹了我國《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制度以及本次修法的內容與亮點,并結合深圳地區和土地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土地管理法》的實踐,對《土地管理法》的適用問題以及新法對土地管理工作的影響作出評析。廖燁明律師講課內容和專業水平得到與會領導和干部的高度評價。與會人員就講座主題開展了互動交流。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深圳市城市規劃、土地等自然資源的政府主管部門。光明管理局為其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的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