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今年2月,17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團體標準規范優質發展的意見》指出,標準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方面。發展團體標準能夠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標準化活力,優化標準供給結構,提高產品和服務競爭力,助推高質量發展。近日,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高景賀律師受邀參加深圳市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規范團體標準評審會議。會上,專家組對送審的《安全防范系統隔離式防雷接地裝置技術規范》進行了評審,專家組認真聽取了匯報,仔細審查了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及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等相關技術資料,并對該標準的制定程序、技術內容進行了質詢;高景賀律師就專家組有關標準與專利的問題進行了答疑解惑——專利進入標準可能對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專利權人的利益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標準與專利在促進技術創新、推動技術成果轉化、最終增進消費者福祉、促進社會綜合發展的宗旨上,兩者是相同的,標準含有專利并不會給其實施帶來法律和現實上的障礙,相反將標準與專利相結合有利于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標準專利融合是發展趨勢。經幾個小時的討論認為《規范》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創新性,最終一致同意該標準通過評審。
高景賀律師,工學學士、法律碩士,中銀深圳分所管委會委員、高級合伙人,在知識產權訴訟、商業秘密保護、標準必要專利及競爭與反壟斷領域深耕十余年。現任第十二屆廣東省律師協會競爭與反壟斷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深圳市律師協會第十一屆商業秘密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東莞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代表客戶包括:Pioneer、Honeywell、OPPO、新加坡三泰、香港東英、華潤三九、宏達汽車、瑞昌石化、天瓏移動、正商集團、建業地產、登海先鋒、隆平高科、聯創種業、同力水泥、中建二局、海柔科技、匯川技術、旺福電子、凱木金科技、遠征技術、豫糧集團、星河環境、銀鷺集團、魔飛公寓、白象食品、景田百歲山、賢書閣文化、和佑養老、黃河科技學院等。